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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芯源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88037KINGSEMI(688037)2024-05-21 11:36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法 律 意 见 书 [2024]邦盛股字第 058 号 中国·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9号新中关大厦A座12层 电话(Tel):(010)82870288 传真(Fax):(010)82870299 二○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 之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2024]邦盛股字第 058 号 致: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