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芯源微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