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华芯: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议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长军 阚强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苏州长光华芯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苏州长光华芯 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 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处罚或惩戒。同意提名闵大勇、王俊、孙守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吴世丁、陈长军、王则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