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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光华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以下无正文)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表决票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1、对《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 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能 够为公司提供规范、专业、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在过往履职的过程中表现出 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业务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对《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