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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光电:龙腾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 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对董事会负责,其下设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协助处理董事会相关事务及董事会秘书交办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 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