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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光电: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作为承接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0年8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工作的期限已经届满。东吴证 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本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