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 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签字: 二平 (签 杨智春(签字) 2024 年 4 月 25 日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及各专项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要求,独立、客观地 开展工作并发表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