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图新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 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武汉兴 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 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会议须由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监事、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