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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88088ArcSoft(688088)2024-04-18 12:20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 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员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