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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688088ArcSoft(688088)2024-04-18 12:2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 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 上的独立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 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