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1.1 为进一步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 1 页 / 共 13 页 2.1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2.2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