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晶晨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11 日,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晶晨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授 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