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SEY BUTLES FI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 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公司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 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 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晶晨股份为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 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