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安路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交 易与关联交易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安路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 规范。 第五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 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