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安路科技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投资和交易决策的作出合法、合理、科学、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交易与关联交易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安路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投资、 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 发挥,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 于投资、交易(以下简称"交易")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 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十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