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作废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已经就安路科技实施本激励计划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关于上海安路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