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办公: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 法性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