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洛耐:中钢洛耐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职责及处置原则 第一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审计、 法务等相关部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和处置 工作。 第二条 风险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 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并及时控制和化解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金 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公司财务、审计、法务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各 项风险管控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实时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一旦发现问 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