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洛耐:中钢洛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及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 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二)对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报告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