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洛耐:中钢洛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