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股份:聚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二屆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以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聚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已于 2023年 12 月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开发的各类产品均已实现量产,取得了 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本次公司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降低了 企业财务费用,本次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