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安达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 后,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立场,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署: 刘奕华 彭建华 何俊辉 2023 年 9 月 21 日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飞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何玉良先生、张攀 武先生、陈园园先生、杨明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易伟桃先生担任公司 财务总监;聘任杨明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独立董事:刘奕华、彭建华、何俊辉 1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