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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智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的沟 通,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