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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中国电研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88128CEI(688128)2024-04-22 09:38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 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