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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中国电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688128CEI(688128)2024-04-22 09:38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 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