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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36 号 当事人: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科兴制药,A 股证券代码:688136; 邓学勤,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赵彦轻,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王小琴,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 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科兴生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76 号)和《关于对邓学勤、赵彦轻、王小琴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7 号)(以下合称《行政监管措施》) 查明的事实,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制药或 公司)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二是未保持自愿信息披露的持续性。2022 年,公司自愿披 露了人干扰素α2b 泡腾胶囊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收到药物 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等公告。但是,该项目于 2024 年 1 月终止, 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终止情况,仅在 2023 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三是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规范。2023 年以来,公 司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