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华特: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杰华特)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以下简 称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1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