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大会的运作程序,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序、高 效、平等地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 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