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忠实、 高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