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以 2024 年 3 月 28 日作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 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3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7.4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 件的 295 名 C 类激励对象授予 356.42 万股限制性股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