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本次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部分激励对象因 离职、自愿放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 A/B+评价标准等不符合归属要求/全部 归属要求的情形,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