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的审查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 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 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在往期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派驻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 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