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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