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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芳源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章 程》等规定,就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三、本激励计划的制订及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激励对象的工 作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