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4]10725-1 号 目 录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 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4]10725-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 1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作为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发行人"或"松井股份")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 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外,与其在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