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 号)文件核准,湖南松井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井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于 2020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德邦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持 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为保荐机构,并由其履行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人德邦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