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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157SOKAN(688157)2024-08-02 09:5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并不 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或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文件一并公告。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 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 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登记方法等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 日 14 点 30 分在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公司科创大楼 2 楼会议室召开。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