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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688157SOKAN(688157)2024-08-02 09:5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2023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发行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至 2024 年 8 月 8 日届满。 鉴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与相关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