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 董事共同推举颜爱民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当出席独立董 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独立董事签名: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颜爱民 黄进 沈辉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事 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