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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157SOKAN(688157)2024-06-18 11:18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资料均 已向本所披露;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 有效的,有关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或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文件一并公告。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 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法律意见书 致: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