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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88157SOKAN(688157)2024-09-13 10:2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410000 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网站:www.qiyuan.com 致: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等现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