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刘洪渭、曲国霞、贾彬 2023 年 12月 26日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威高骨科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也有利于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责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鉴于公司董 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刘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