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生益科技对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承 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生益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生益电子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生益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