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及《张家港 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与会独立董事表决,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