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晓云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冯晓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株洲中车 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