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 8 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以下合称"占用方")占 用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资金的 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 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占用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产生的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