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西: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 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美迪西 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 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 : 经审阅,根据《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 合归属条件的 33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2,861 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