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59.15 元/股(以下简称 "发行底价")。 二零二三年八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市 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743 号)同意注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科立"、"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73.71 元。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主承销商)") 作为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 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德科立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