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 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 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