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德科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1 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